要買南山人壽更嚴 長期經營條件拉高至15年!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南山人壽進入二度標售,由於攸關400萬保戶,立委們高度關切,僅管金管會再三強調會嚴守「五大原則」審查,但立委還是追加拉高審查門檻,今(29)日財委會就決議通過,未來要買南山人壽,長期經營條件至少要15年。
金管會從去(2009)年南山人壽第一次標售案起,就一再強調審查一定堅守貫徹「五大原則」,包括:長期經營的承諾、具備專業經營能力、保障保戶及員工權益、資金來源符合我國法令、以及有能力因應增資需求。
繼上周立委蔡正元提案通過,要求保險業都要具備有專業經營能力之股東,且建請持股應有更高比例,以穩定經營;強化了在「專業經營能力」條件上,金管會將更嚴格審查把關。
今天高志鵬等立委再度提出,金管會對於保險業「長期經營」的期限要求,並未明訂標準,之前舉力的 7 年為限,忽略保戶的保單期限至少10-20年現實狀況。
因此,財委會最後決議通過,由高志鵬等人提案有關南山人壽二次標售,除要求金管會秉持「保險法」、「適格性」、「永續經營」相關法令及法規,以及先前提出的「5大原則」進行審議外,對於「長期經營」的條件,應要求買家例如至少經營15年以上,以維護南山人壽400萬保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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