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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香港特首正式簽署2012年政改方案文本 呈人大常委會批備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繼立法會通過 2012 年政改方案後,香港特首曾蔭權昨 (29) 日正式簽署同意, 2012 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正案,並且把有關修正案,呈報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曾蔭權表示,立法會通過政改方案,是香港民主發展的重大突破,而他簽署有關修正案,正是反映出廣大市民希望政制向前發展,邁向普選的共同願望。

《星島日報》報導,曾蔭權昨日在禮賓府,簽署《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有關 2012 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正案同意書的中英文文本,對兩個修正案給予同意,並且將會把有關修正案呈報給予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


根據《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 2004 年 4 月作出的《解釋》規定,任何修改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必須經過法定的「五部曲」,當中包括:由行政長官向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邀請人大常委會決定是否就兩個產生辦法進行修改、人大常委會決定可就兩個產生辦法修改、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出修改兩個產生辦法的議案,並經全體立法會議員 2/3 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立法會通過的議案,以及行政長官把有關法案呈報人大常委會,由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

曾蔭權表示:「今日舉行的儀式雖然簡單,但所代表的是社會上許多人長時間為香港步向民主所付出的努力。」他指出,立法會以多於 2/3 的議員,通過特區政府提出的 2012 年政改方案,這是香港民主發展的重大突破,因此他正式簽署同意有關修正案,「是反映廣大市民普遍希望政制向前,邁向普選的共同願望」。

此外,中聯辦副主任周俊明昨日出席一個活動時表示,現階段特區政府要面對香港的實際情況,集中精力處理經濟及民生問題,推動社區,造福市民;至於是否在十年內立法處理終極普選問題,周俊明指一切要按照《基本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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