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益控股更換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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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宣布以下變動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
( 1 ) 許炳權先生已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審核委員會和薪酬委員會成員及委員會主席;
( 2 ) 陳嘉齡先生已辭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審核委員會成員及薪酬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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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委任
TIME INFRASTRUCTURE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董事會(「本董事會」)欣然宣布,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起,許炳權( 許先生」) 已獲委任為 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和薪酬委員會成員及委員會主席。
許炳權先生,六十三歲, 於一九七二年於 美國賓夕凡尼亞州卓克索大學, 取得化學工程學理學士學位。 此後,彼於一九七四年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取得工商管理學碩士。 彼為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 (前稱英國公認會計師公會)及香港會計師公會之會員。 許先生在財務,業務策劃及分析方面具逾三十年之經驗。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許先生於過去三年內并無出任任何其他上市之公眾公司之董事職務或本公司及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之任何其他職務,且許先生并無於本公司股份中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之權益。許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或控股股東并無任何關系。
許先生與本公司并無簽訂服務合約,惟須根據細則條文於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上輪值退任及重選連任以及退任。許先生之董事袍金將由董事會不時參考有關董事之職務及責任以及當時之市場情況後厘定。
辭任
本董事會另亦宣布,陳嘉齡先生(「陳先生」)打算專於其他事務而辭任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成員,及薪酬委員會成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 陳先生已確認與董事會并無意見不合, 亦無任何有?其辭任而必須本公司股東垂注的事宜。
本董事會謹此多謝陳先生於在任期間對本公司所作出的貢獻。
經過上述變更,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之組成如下:
i ) 審核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即許炳權先生(主席)、程國豪先生及葉澍?先生
ii ) 薪酬委員會由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許炳權先生(主席)及葉澍?先生,及執行董事姚加蘇先生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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