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北京時間2月18日晚間消息,據彭博社,原中國副行長楊琨曾在北京三里屯一酒吧收取一百萬美元賄賂款。行賄者是一位房地產開發商,他2011年賄賂楊琨時,希望獲得一筆貸款。楊琨2月4日因受賄罪被審判處無期徒刑。(內文詳見新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