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越科技:本公司接獲仲裁判斷之公告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某一國外客戶(下稱「締約
客戶」)與本公司、國際商務仲裁協會(icc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
、cas no. 15438/jem/cyk。
2.事實發生日:99/01/2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與締約客戶於民國94年11月簽訂之交易合約,嗣後因執
行認定歧異,導致該案暫停執行,締約客戶於97年2月份就turnkey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 contract等合約之履約爭議提出仲裁聲請。
4.處理過程:本公司於99年1月27日收到仲裁庭就責任歸屬部分之仲裁判斷,判定本公司就
此履約爭議之發生無任何責任,仲裁庭後續將再就本公司可求償數額予以判斷。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可向締約客戶求償之確切數額,尚待仲裁
庭進一步判斷。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已委請律師評估、處理中。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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