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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瀚聲明專利權訴訟與艾笛森股票上市案無關

鉅亨網記者胡薏文 台北 2010-09-30 21:41


艾笛森(3591-TW)股票上市案一波多折,針對媒體報導「黑函又現、艾笛森上市再延」,文中提及艾笛森與齊瀚光電之專利訴訟,齊瀚光電今天特地發表聲明,強調專利權訴訟與艾笛森股票上市案無關。

齊瀚指出,基於維護公司專利權與股東權益,於8月31日向智慧財產法院對艾笛森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完全是針對侵犯公司專利權的廠商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與侵害排除,與個別同業之上市上櫃申請案件並無關連。


齊瀚表示,自成立以來,專注於高功率COB LED封裝與製造,樂見LED封裝產業的蓬勃發展,但為捍衛公司長期研發之投入與成果,自當依法對侵權廠商提起訴訟。而艾笛森公司於9月1日公告該公司延後上市案,是因避免造成承銷作業之資金排擠效果,而艾笛森延後上市承銷時程之原因,與本公司侵權訴訟無關,延後作業時點也與本公司對其提起侵權訴訟時間點並不相符,顯示並無關連。

齊瀚光電(LUSTROUS)成立於2004年,主要是進行高功率發光二極體(LED)的光電設計與開發,提供客戶完整的LED光電熱學整合解決方案,並積極架構LED下游封裝與照明應用領域之間的橋樑,藉此加速推動LED光電技術進入一般照明市場。齊瀚光電自成立以來,戮力專注於高功率LED封裝技術研發與製造,且深耕COB技術於LED封裝領域,並已陸續取得國內外之多項專利。

齊瀚光電的主要法人股東,包括崇越電通、能緹精密(3512-TW)、台達電子(2308-TW)、兆豐金控(2886-TW)與益鼎創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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