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氏化工集團董事之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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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氏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布委任本公司之現任財務總裁何世豪先生為本公司之執行董事,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會欣然宣布委任本公司之現任財務總裁何世豪先生為本公司之執行董事,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何世豪先生,現年四十四歲,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加入本公司。彼為本公司之現任財務總裁。彼持有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系會計學學士學位,并於二零零七年於中歐國際工商學院完成行政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何先生在會計、財務、稅務及公司秘書方面具備逾22年相關工作經驗。 何先生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及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 何先生曾為其士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士泛亞控股有限公司之執行董事及公司秘書、萬順昌集團有限公司之集團財務總監及執行董事。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何先生於過去三年并無擔任其他上市公司任何董事職位。
何先生將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合約,根據該份服務合約彼被委任為執行董事將無特定年期限制,但彼須按照本公司之章程細則於本公司之股東周年大會上輪值告退及重選連任。 何先生每年可獲400,000港元之董事袍金,有關金額將由董事會參考本公司薪酬委員會之建議而不時作出檢討及厘定。 提出董事袍金時,本公司之薪酬委員會會參照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及考慮董事學歷、經驗、職責、對公司之貢獻,以及同類職位之現行市場酬金水平等因素。 何先生與本公司之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理層人員或任何主要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系。
於本公告日,何先生并無持有本公司任何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十五部份作出披露的股份之權益。
除於上文所披露外,董事會并不知悉與何先生之委任有關的任何其他事宜須知會本公司股東,亦無其他資料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h)至13.52(2)(v)條內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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