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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妍:更正本公司99年11月9日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依據:

一、本公司即將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買中心送件申請登錄興櫃,為符合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買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六條之規定,本公司於99年11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全面換發基準日等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

貳、公告事項: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計普通股3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350,000,000元整。


二、換發新股之比率為1:1,即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三、股票換發時程如下:

1.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9年12月9日至99年12月19日止。

2.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99年12月13日。

3.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民國99年12月20日。

4.自新股票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四、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後,爾後發行新股,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寄發股票換發通知書給各股東。

2、由於本公司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

3、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請於99年12月20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劃撥手續。

4、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須俟99年12月20日起,持舊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劃撥。

5、郵寄辦理換發者,請依前述辦理並以掛號方式郵寄,以免遺失,造成權益受損。

六、股票換發處所: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

七、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八、以上特此公告,並將另函通知全體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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