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亞電子:公告本公司分派九十八年度現金股利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98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99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股利21,722,314元,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東名稱及其持有股份計,每仟股配發現金股利500元,並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
二、茲經99年8月26日董事會決議,訂定99年9月18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並自99年10月4日起發放。股利金額新台幣50元(含)以下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自領現金,匯費或掛號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三、依照公司法第一六五條第二項規定,自99年9月14日起至99年9月1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股票過戶之股東,請於99年9月13日下午4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99年9月1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四、凡透過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該公司送本公司之資料逕行辦理股票過戶手續。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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