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光科技: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25 18:34
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99/03/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楊其昶/行銷暨資材處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及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楊其昶/行銷暨資材處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無鍚菱光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無錫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93號地塊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影像感測器之製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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