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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家庭:公告本公司10月28日董事會決議部門業務移轉案,投資案及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10/28

2.公司名稱: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99/10/28董事會決議通過

(1) 決議將本公司通訊應用服務部門所經營之PChome & Skype

相關營業及資產,移轉予本公司持有百分之百股權之子公司

連科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連科公司),並由

連科公司向NCC申請第二類電信事業執照。

公司於PChome & Skype相關營業及資產移轉予連科公司時

,本公司與該項業務有關之各項合約,亦需一併移轉予連科

公司或由連科公司另訂新約。

基於事實上之需要,合約移轉或另訂新約時,得由本公司

對連科公司提供合約責任之保證。

(2) 決議由連科公司以每股新台幣十元整之價格,現金增資新台幣

一億二千萬元整,發行新股一千二百萬股,全數由本公司認購。

(3) 為配合主管機關推動有價證券全面無實體發行,將本公司已發行

實體股票全面轉換為無實體,並訂立99年11月18日

股票全面無實體轉換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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