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興達: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鉅亨網新聞中心2010-04-29 22:18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9/04/292.公司名稱:興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無5.發生緣由:不適用。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今日董事會之重要決議如下:一、通過讓與本公司新豐廠土地及廠房等主要財產案。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樺晟電子:更正4/29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赴大陸投資事宜(最近獲利匯回金額)下一篇聯茂: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