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吾華:公告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9/30
2.公司名稱: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
自100年1月1日起,改委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100年1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
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
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聯絡電話:(02)2181-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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