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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致電子:澄清104/02/14工商時報B4版面之報導-補充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2/16

2.公司名稱:同致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

(1)...供貨期至少可達2023年,合計10年內將採購7,000萬顆以上倒車雷達等產品,

將成為同致未來10年營運保證。

(2)法人推估,同致去年合併營收逼近52億元,今年將有再成長15%~20%的實力,上

看60億元,每股獲利有機會達7元以上。...等相關報導。

7.發生緣由:澄清104年02月14日工商時報B4版報導

8.因應措施:針對媒體報導內容:

(1)有關公司財務資訊,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2)針對媒體報導,本公司並未對外發佈財務預測,報載所提相關財務數字係為法人

推估值。

(3)媒體報載”供貨期至少可達2023年,合計10年內將採購7,000萬顆以上倒車雷達

等產品,將成為同致未來10年營運保證。”係為法人推估值,特此澄清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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