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5都改制 財部:權錢下放 地方財源增近千億元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財政部表示,地方改制升格面臨職權及功能調整與擴大,需有新增財源因應,本次財劃法修正,權前下放,大幅增加地方財源近千億元,即以因應5都改制及均衡區域發展為目標。至於改制之直轄市獲配之財源另需搭配業務移撥及支出移轉計畫,並非一經升格即大幅增加財源,除可避免扭曲升格之實質意義外,並可兼顧中央與地方之財政穩健。
均衡區域發展,照顧貧瘠縣(市)
財政部表示,財劃法修正草案在中央統籌稅款之分配公式方面,主要優先彌補基準財政收支差短,貧瘠縣(市)因基準財政收入(地方稅收)較低,基準財政收支差短相對較大,故在分配上較為有利,可發揮調劑地方財政盈虛功能。
另在財政努力方面,財政部表示,除了應考量對於統籌稅款的「稅收貢獻」程度外,未來也將著重於「自我比較」,把地方政府的「進步程度」納入考量,發展較為落後之地區,其進步空間較大,所以並不會因為先天條件差異,居於劣勢。
地方財政自主大幅提升,因應地方自治長遠發展
財政部表示,目前我國中央稅收占全國稅收比重約為73%,與國際比較,遠低於英國之94%、法國之82%、泰國之93%、義大利之77 %。修法後,我國中央稅收占全國稅收之比重更調降為64%。
財政部澄清,綜上數據顯示,外界批評我國屬「高度中央集權的財政分配制度」與事實不符,且財劃法修正後,將朝「均錢均權」方向更為邁進;另就區別直轄市、縣(市)自有財源占歲出比例觀察,修法後直轄市平均值由69%提高至78%(增加9個百分點)、縣(市)平均值更由45%提高至65%(增加20個百分點),已大幅縮短直轄市與縣(市)間之財政差距。
至於媒體報導新版財劃法修正草案,中央釋出982億元,5都獲增財源達607億元(應包括桃園縣),占新增財源62%,財政部表示,就人口分布觀察,5都及桃園縣(準直轄市)人口數約占全國68%,以此一觀點,亦顯示資源分配並未偏重直轄市。
儘早完成財劃法修法,紓解地方財政壓力
鑒於財劃法修正草案未能即時完成修正,為保障地方政府既有財源、因應改制直轄市新增業務之需及改善弱勢縣(市)財政,有關100年度各級政府預算之調適,已在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架構下修正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比例,採「對應移列」(亦即錢跟著人走)及「併同補助款只增不減」原則,調整國稅統籌分配各級地方政府比例為直轄市61%、縣(市)24 %、鄉(鎮、市) 9%。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上開措施,僅短期、過渡性之作法,為建立可長可久之財政法制,仍殷切期盼該法能早日完成修正,以紓緩地方財政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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