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銀行: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8/25
2.減資基準日:99/08/31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
4.換發股票基準日:不適用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不適用
6.新股預計上市日: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民國99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銷除已發行股份
592,926,152股(其中普通股銷除545,867,329股,丙種特別股銷除
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9年8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42977 號函申報生
效在案。
(2)前項減少實收資本5,929,261,520元,依目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29,646,307,660元
計算,減資比率為20%;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數按股票面額折算現金
(至元為止)支付予該股東,該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洽特定人按面額
承購之。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23,717,046,140元,分為普通股2,183,469,319股、
丙種特別股188,235,295股,每股面額均為10元。
(3)本公司以私募無擔保可轉換金融債券調整後本債券轉換價格異動為(1)每股21.25元
、16.8元、14.4375元,每單位債券分別可轉換470,588.24股、595,238.10股、
692,640.69股及(2)每股17元,每單位債券分別可轉換588,235.29股。
(4)俟經濟部商業司核准變更登記後,本公司將另行公告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減資
換發股票基準日、股票換發期間、停止過戶期間等減資作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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