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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永豐餘造紙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三萬元罰款

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2010-11-23 21:56


發布時間︰民國99年11月23日 17:33
 
標題列: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永豐餘造紙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三萬元罰款。

新聞稿內容:永豐餘造紙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YFY Cayman Co., Ltd. 99年7月29日董事會通過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該公司最近期財報淨值2%,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23款情事,惟該公司遲至99年11月17日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揭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新台幣三萬元,並函知其嗣後注意改進並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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