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洧:公告本公司一○三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2-16 19:18
壹、本公司於103年12月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100,000仟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2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01011號函申報生效。
貳、茲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
公告於下:
一、公司名稱:昶洧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主要:
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章程額定資本總額為2,000,000,000元,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分為200,000,000股,分次發行;已發行資本
總額為690,527,960元,分為69,052,79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632號4樓。
五、公告方式:依法公告於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中。(http://newmops.tse.com.tw/)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 76年10月5日,最近一次修訂章程之日期:103年6月20日。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
(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發行新股總額10%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銷售。其餘7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其中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3)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3.5元。
(4)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預計實收資本總額790,527,960元,分為79,052,79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十、本次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主辦承銷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股票簽證機購:採無實體發行。
十三、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四、代收股款機構: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
存儲專戶機構: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
十五、現金增資原股東暨員工認股繳款期限﹕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為104年3月16 日至104年4月16日。
十六、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
(1)陳列處所﹕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分送方式﹕依主管機關規定方式辦理。
(3)索取方法﹕請親洽或附回郵索取,或透過網路索取(http://newmops.tse.com.tw/)
十七、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以股款繳納憑證先行劃撥至認購受配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股東無須辦理領取手續。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上述股款繳納憑證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換發,憑證上櫃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
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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