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東:本公司代子公司依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準則第22條第1項第1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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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99/10/27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Mutto Optronics (Suzhou) Co.,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Mutto Optronics Group Limited直接投資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9929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576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所需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4456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2.03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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