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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3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發放股東紅利nt$741,074,800元(每股1.4元),含
現金股利nt$529,339,140元(每股1元)及股票股利nt$211,735,660元(每股0.4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日董事會通過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其中全年營收2,013,180仟元,
合併營收6,458,295仟元,稅後純益989,543仟元,每股盈餘1.87元。
(2)董事會擬議發放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均依規定已於98年度列為費用支出,包括
員工紅利-現金nt$30,680,734元及董監事酬勞-現金nt$10,226,911元。前項分配俟本
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另訂除權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屆時另行公告。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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