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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燈:更正公告本公司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三十四條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2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975,442股


4.每股面額:10

5.發行總金額:9,754,42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222,238元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40.3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滿一股之畸零股以現金分配之,所有分

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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