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鉅科:公告本公司變更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發放日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07/23
2.公司名稱:新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提早完成,原預計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發放日為
99年8月18日,提早至99年8月5日發放。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99.05.27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
他利益之基準日」與「依公司法第252條及273條暨有價證券交付或發放股利前公告」,
其中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預定發放日為99年8月18日,變更發放日期為9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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