錩泰:錩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8-24 17:30
一、本公司於民國99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新台幣70,172,11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7,017,211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整,呈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8月10日 金管證發字第099004168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錩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1、手工具、電氣機械、馬達、電動工具、自動控制系統、電腦機械、電動測試儀器製造加工買賣。(度量衡器除外)2、各種模具治具設計及製造加工買賣。3、木工機械、機械及五金零件製造加工買賣。4、F401010國際貿易業。5、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6、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7、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8、F113010機械批發業。9、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園藝機械零件)。10、有關前項產品原材料之進出口貿易業務。11、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1,180,000,00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分為118,000,000股;已發行71,782,789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縣后里鄉南村路41號。
(五)公告方法:依規定輸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連選均得連任。
(七)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盈餘轉增資股東紅利新台幣70,172,110元,每股面額壹拾元整,計發行新股7,017,211股。股東紅利盈餘轉增資,按配股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97.756176股。配發新股未滿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成壹股,拼湊不足部份,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改發現金至元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2、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及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資本總額118,000,000股,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數為78,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計788,000,000元。
(十)發行新股之計劃用途:用以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本次增資發行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除前述增資外,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另分派現金股利金額為新台幣70,172,110元,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股配發新台幣0.97756176元。現金股利預計於99年10月7日以匯款、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或股東親自領取方式代為發放。 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四、停止股票過戶:
(一)茲訂定民國99年9月15日為增資配股除權基準日及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99年9月11日起至99年9月15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二)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務請於99年9月10日下午五時前親臨或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辦理或郵寄辦理(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
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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