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致:本公司9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99年07月05日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150,000,000元整,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8月05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40959號函核准發行。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聯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801040 合成樹脂製造業。
2.C802160 黏性膠帶製造業。
3.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4.F207990 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 高純度酸鹼溶劑、顯影劑、光阻劑、剝離劑 )
5.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6.F401030 製造輸出業。
7.C801990 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高純度酸鹼溶劑、顯影劑、光阻劑、剝離劑、綠漆 )。
8.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2,000,000,000元,分為2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224,095,820元整(含員工認股權未變更登記8,012,500元),分為122,409,582股(含員工認股權未變更登記801,250股),均為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蘆竹鄉南山路二段498之2號。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7年9月7日,第十一次修訂於民國99年6月24日。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374,095,820元,分為137,409,58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新台幣150,000,000元整,發行新股1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3元。
(2) 除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5%,計2,250,000股由員工認購,其餘85%,計12,750,000股則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可認購104.1股,原股東及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 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主要內容包含發行價格、發行條件、發行股數、計畫項目、募集總金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以及必要時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十)增資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十一)存儲股款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營業部。
(十二)代收股款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南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
(十三)股款繳款日期:99/9/15日起至99/10/15日止為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77198899)
(十四)主辦公開承銷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以電子檔案方式傳送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及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務代理部,索取方式:請親赴上述陳列場所索取或附回郵向本公司索取或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newmops.tse.com.tw)查詢。
(十六)本次現金增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增資股票將俟承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
三、茲訂定民國99年09月13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99年09月09日起至99年09月13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未辦理過戶者,務必請於99年9月8日下午4時30分 前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郵寄過戶以郵戳日期為憑。
四、本次增資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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