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規范財險公司電話營銷業務
鉅亨網新聞中心
保監會網站19日發布通知,規范財險公司電話營銷業務。通知要求,財險公司要建立電話屏蔽制度,對于客戶明確表示不投保或拒絕繼續接聽電話的,電銷坐席人員應及時結束通話,并使用技術手段對有關電話號碼進行屏蔽。保險公司一年內不得對相同客戶再次呼出。
通知要求,經營電銷專用產品的保險公司須采用全國統一的電銷專用號碼,并在公司互聯網站主頁的顯著位置公布。財險公司應從合法渠道獲取電銷客戶資料,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其他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要嚴守客戶信息保密制度,應對本單位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個人信息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
通知規定,保險公司應在公司互聯網站全面披露經批準的電銷專用產品條款和費率表。嚴格執行經批準的電銷專用產品條款費率,并積極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提供與所售保險產品直接相關的保險服務。保險公司及電銷坐席人員不得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此外,保險公司應向電銷保險單證的配送人員發放帶有本公司標志和聯系電話的工牌或制服,或設置其他有效識別標記,以便于客戶查驗單證配送人員的身份。嚴格投保人簽收制度。在配送過程中,應由投保人或其委托的人簽收電銷保險單證,不得由其他人代為簽收。應在客戶收到正式保單后的72小時內,對客戶實行100%回訪并建立回訪記錄。回訪應主要采用電話方式,電話錄音應至少保存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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