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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2/16
2.公司名稱: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代位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訴請本公司
賠償於97年1月5日火災案損失之訴訟案(台灣高等法院民事99年重上字第616號),
經雙方協商後已達成訴訟上和解;案經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裁定和解成立。
本公司於前年度估列之本訴訟案可能損失,已足敷本案和解之支出,
故對於今年度損益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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