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CEPA第7份補充協議料周內簽署 服務業可望進一步開放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中國與香港的經貿合作有望進一步加強。《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CEPA) 的第 7 份補充協議最快於周內簽署。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表示,特區政府在今年初起與內地展開新一輪的 CEPA 磋商,爭取更多在服務業方面的開放措施,經多輪磋商,有望在不久的將來公布成果。業界則期望新一輪的 CEPA 簽訂可進一步簡化程序,讓服務提供者更易打進內地市場。
香港《文匯報》報導,「經濟動力」昨 (24) 日主辦「後金融海嘯—發揮中小企動力論壇」,行政長官曾蔭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金管局總裁陳德霖、貿易發展局總裁林天福等政商界重量級人士均有出席,為中小企業在後金融海嘯時期謀求持續發展等問題「把脈」。
曾蔭權在致辭時表示,國家 2009 年制訂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以及剛於本年 4 月初與廣東省簽署的《粵港合作框架協議》,都為區域合作帶來新的機遇,為企業提供更多生意機會和商業擴展,有助開拓大珠三角 5000 萬人口的市場。
劉吳惠蘭指出,國家重點發展現代服務業的政策,亦重視香港這方面的優勢,並樂見香港「引進來,走出去」的功能壯大,為香港和國家的經濟發展作平台。其中,在 CEPA 之下,內地已對香港開放 42 個服務行業,包括銀行、旅遊、物流運輸、分銷、廣告、法律、醫療等。香港服務提供者可以優惠的條件,進入內地市場。
她並表示, CEPA 第 7 份補充協議將於短期內簽署,她希望有關協議的簽署有助香港服務業與其他企業在現在基礎上,開拓更多新的領域。
羅兵咸永道稅務合夥人雷添良表示,香港會計界目前進入內地的門檻比較高,令中小型會計師行比較難在內地落腳,因此希望雙方可進一步簡化有關條文、降低准入門檻,令香港與珠三角能夠進一步融合。
胡關李羅律師行高級合夥人馬豪輝表示,現時香港律師參加內地統一考試取得合格成績後,仍須在內地律師行實習 2 年才取得內地律師資格,希望未來可以簡化程序,而長期來說,希望香港律師行可以自行進入內地開業,不必再與內地的律師行聯營開辦。
醫學會副會長周伯展則指出,內地有關部門在 3 年前公布,香港醫生只要在 2007 年 12 月 31 日前在醫務委員會註冊,就可以取得內地的行醫執照,惟至今未有具體的申請步驟,他期望新一輪的 CEPA 簽訂可以進一步細化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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