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成:本公司與紫光集團簽訂認股協議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4/10/3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紫光集團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10/3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於取得股東會及投審會許可後,力成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由一家紫光對其具有
實質控制力之公司(應募人)認購,且紫光亦同意由應募人向力成認購該等普通股。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應遵循證交法有關私募有價證券轉售之限制。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有助於本公司擴大營運規模並提升產業優勢。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為鞏固本公司於中國大陸半導體產業供應鏈之地位,
穩定本公司客源,並確保本公司營運穩定正常發展,以保障員工及股東之權益,同
時獲取資金以有利於本公司提升封裝及測試技術。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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