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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崧: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99/08/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張文桐/總經理、吳文祥/副總經理、

許嘉宏/財務部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張文桐/總經理,擔任谷崧醫療器材有限公司董事、谷崧醫療器材(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翔鈦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翔鈦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吳文祥/副總經理,擔任谷崧醫療器材有限公司董事、翔鈦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翔鈦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3)許嘉宏/財務部協理,擔任谷崧醫療器材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張文桐/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谷崧醫療器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市松江區泗涇鎮泗涇工業區九干路368號13幢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醫療器材研發、生產及買賣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經理人張文桐及吳文祥亦為本公司董事,如有公司法第二○九條

競業禁止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將提請最近期股東會同意解除其競業

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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