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銀行:公告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9年度第1期次順位金融債券計新臺幣30億元整,訂於99年5月28日起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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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9月22日金管銀控字第09800433660號函暨玉山商業銀行99年5月24日金融債券櫃檯買賣申報書。
公告事項:
發行資料債券種類: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度第一期次順位金融債券
(一) 代碼:G102AC
(二) 簡稱:99玉銀1
(三) 發行日期:99/5/28
(四) 到期日期:106/5/28
(五) 期限:7年
(六) 債券形式:採無實體發行
(七) 發行總額:新臺幣30億元整
(八) 票面利率:固定利率2.20%
(九) 面額種類:新台幣100萬元
(十) 發行價格(百元價):新台幣100元整(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十一) 計付息方式: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
(十二) 還本方式:到期一次還本
(十三) 擔保機構:無
附件: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度第一期次順位金融債券發行要點
一、本債券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9月22日金管銀控字第09800433660號函核准發行。
二、本債券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行」)九十九年度第一期次順位金融債券(以下稱「本債券」)。
三、本債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參拾億元整。
四、本債券以新臺幣壹佰萬元為單位,依面額十足發行。
五、本債券發行期限為七年,自民國99年5月28日至民國106年5月28日。
六、本債券採固定利率計息,票面利率為2.20%。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息一次、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清本金。
七、本債券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非營業日時,則於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不另計付利息。
八、本債券採無實體形式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集保公司」)登錄。
九、本債券由本行營業部辦理本息兌領作業,並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證券所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本行於核付利息時,依所得稅法等相關規定代為扣繳所得稅。
十、本債券辦理繼承、贈與、還本付息及其他帳簿劃撥等相關作業,悉依集保公司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相關費用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十一、本債券依照民法規定本金及利息自開始付款之日起未兌領者,本金逾十五年,利息逾五年均不再兌付。
十二、本債券持有人之受償順位次於本行所有存款人及其他一般債權人,優於本行股東之剩餘財產分配權。
十三、本金融債券非存款,不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存款保險之保障。
十四、本發行辦法未規定之事項,適用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規定。
十五、有關本債券應通知債券持有人之事項,得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方式為之。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五 月 二 十 八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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