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下發意見 新建校舍抗震要超一般建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9-26 10:26
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要求新建的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要按照高于當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
中新社援引新京報9月26日的報道稱,25日發布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要求,到2015年,人口稠密和經濟發達地區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報網,20分鐘內完成烈度速報;破壞性地震發生后,2小時內救援隊伍趕赴災區救援,24小時內受災群眾得到安置。
2020年建立體地震監測網
為加強防震減災工作,《意見》提出,到2015年,我國要基本形成多學科、多手段地覆蓋我國大陸及海域的綜合觀測系統。人口稠密和經濟發達地區能夠監測2.0級以上地震,其他地區能夠監測3.0級以上地震。2020年,建成覆蓋我國大陸及海域的立體地震監測網絡和較為完善的預警系統。地震科技基本達到發達國家同期水平。
人員密集場所須設地震通道
如何提高城鄉建筑物抗震能力?
《意見》提出:首先,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監管。其次,全面加強農村防震保安工作。村鎮基礎設施、公用設施要按照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規范進行規劃、設計和施工,引導農民建房時采取科學抗震措施。第三,著力加強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工程抗震設防。抓緊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逐步開展其他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工程抗震普查、抗震性能鑒定,根據鑒定結果進行加固改造。
《意見》指出,新建的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要按照高于當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
《意見》要求,人員密集場所要設置地震應急疏散通道,配備必要的救生避險設施。
(李艷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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