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劉政池竊佔國土案 水保有罪 竊佔無罪鉅亨網新聞中心2015-02-13 14:45前苗栗縣長劉政鴻弟弟劉政池,被控竊佔陽明山國土蓋七七行館,被依竊佔、偽造文書等罪名起訴。士林地院審理後,今天宣判,劉政池被認定違反水保法判決有期徒刑2年3月、其他竊佔國土等都判無罪,劉政池妹妹劉子瑩、女兒劉冠余、劉冠廷也都獲判無罪,陽管處前處長蔡佰祿因放水發建照,被依兩個圖利罪判刑6年、褫奪公權5年。施工包商葉憲忠則違反水保法判刑1年2月,減刑後為7月。全案可上訴。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動產擔保登記 不用再跑機關或郵局 線上網站今年5月開通下一篇馬英九靠存錢理財 月薪42萬只花5萬 1年存下583萬元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