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寶:公告本公司申報減少資本消除普通股停止申報生效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8/20
2.公司名稱:智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申報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股份172,158,063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
1,721,580,630元乙案,因應記載事項不充分情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72條第4項準用第15條第1款規定,自
即日起停止申報生效。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停止申報生效送達日起12個營業日內,針對相關事項提出
補充說明,並依規定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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