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易精密:補充說明本公司99年第三季財務報表無法於法定時限內完成公告申報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10/25
2.公司名稱:不適用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茲因本公司洽詢之繼任會計師尚未完成99年第三季財務報表
簽證之評估程序暨納入本公司合併報表編制之子公司-圓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能配合如期提供財務報表暨相關憑證.表冊等,影響本公司99年第三季財務報表
無法於法定時限內完成公告申報.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已委任會計師進行內控專案審查,並洽詢繼任會計師評估99年第三季財務報表
簽證,惟,目前仍未完成評估程序,本公司將積極處理,以維護投資人權益.
(2)本公司已於99年10月18日正式函文圓城公司,並積極且持續溝通,倘該公司仍規避
或拒絕提供相關財務業務資料及說明,而損及本公司股東權益,本公司將依法追究其
相關法律責任.
(3)本公司並已於10/22主動函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99年第三季財務報表
延期公告申報,如獲大會允准,本公司承諾將於最短時間內完成公告申報作業.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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