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三十四條第2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協理 薛雅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協理 薛雅哲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佛山市亞鴻光電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佛山市禪城區綠景二路38號
碧翠雅軒五座201-207、301-303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加工、製造顯示屏材料(冷陰極螢光燈管),
銷售自產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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