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佳控股授出購股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本公布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7.06A條刊發。
港佳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局謹此宣布,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二日(「授出日期」),已根據本公司於二零零四年六月七日采納之本公司購股權計劃,向合資格承授人(「承授人」)授出36,000,000份購股權(「購股權」),惟須承授人接納後,方告作實。購股權賦予承授人權利認購合共36,000,000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港元之普通股(「股份」)。
於有關購股權獲行使時,各份購股權賦予購股權持有人權利,可以行使價0.359港元認購一股股份,行使價為以下價格中最高者:(i)股份面值0.1港元;(ii)聯交所刊發之日報表所載於授出日期股份的收市價0.355港元;及(iii)聯交所刊發之日報表所載緊接授出日期前五個營業日的股份平均收市價0.359港元。承授人可由授出日期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之購股權有效期間行使購股權。
於合共36,000,000購股權中,授予本公司董事之購股權數目如下:-
董事名稱 職位 獲授之購股權數目
張小林 執行董事 1,000,000
盧云 執行董事 1,000,000
陳旭明 執行董事 2,000,000
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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