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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街:更正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依據:依據本公司於民國99年8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12,94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29,400,0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

(二)自舊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1、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9年9月12日起至99年10月4日止。

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 民國99年9月11日。

3、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99年9月16日。

4、開始受理無實體換發日:民國99年10月5日。

5、無實體股票交付日期: 民國99年10月5日。

(四)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

1、本公司自本次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

2、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全面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五) 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寄發股票換發通知書給各股東。

2、由於本公司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

3、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請於99年10月5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劃撥手續。

4、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須俟99年10月12日起,持舊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劃撥。

5、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六)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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