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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都:本公司九十九年增資發行新股發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99年4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九十八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67,943,140元增資發行新股6,794,31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每股配發新台幣0.12元整,即每仟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120股,業經呈奉行證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九年五月二十一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26015號函及經濟部九十九年七月六日經授商字第09901143110號函核準發行新股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及分派現金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夏都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2.投資顧問業

3.管理顧問業

4.餐館業

5.遊樂園業

6.一般旅館業

7.景觀、室內設計業

8.花藝設計業

9.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

10.環境檢測服務業

11.花卉批發業

12.花卉零售業

13.環境用藥批發業

14.環境用藥零售業

15.肥料批發業

16.肥料零售業

17.建材批發業

18.建材零售業

19.機械批發業

20.機械器具零售業

21.室內裝潢業

22.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

23.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24.菸酒零售業

25.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26.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27.機車零售業(限新車)

28.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29.船舶及其零件零售業

30.租賃業

31.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

32.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資本額為750,000,000元,已發行普通股56,619,28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共計566,192,8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屏東縣恆春鎮網紗里省北路40巷2弄15號。

(五)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八十四年九月八日,第十九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日。

(六)董事及監察人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634,135,950元,分為63,413,59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八)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67,943,140元,發行新股6,794,314股,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120股,配發不足一股部份改依面額以現金發放(不滿一元者捨去),並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補足之。

2.本次配發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3.本次增資股票股利訂於九十九年八月三日(星期二)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起上櫃買賣,屆時敬請貴股東持本公司寄發之九十九年增資新股領取單加蓋原留印鑑,並攜帶「發放通知書」及「原留印鑑」駕臨或郵寄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7-8266),採集保帳簿劃撥股票之股東,將於上櫃日當日直接撥入 貴股東所指定之集保帳戶。

(九)增資發行新股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 本次增資新發行之股份,依規定不印製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撥入各股東在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集保帳戶中,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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