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本公司99年度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03/18
2.公司名稱:泰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以一項
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
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 受理股東提案處所: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仁德路4號。
(2) 受理股東提案期間:99年4月09日至99年4月19日止。凡有意提案
之股東務請於99年4月19日下午5時前寄達提案處所並?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
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3) 連絡電話:03-5985959分機1100。
(4) 連絡人:本公司股務部人員。
(5) 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
規定辦理。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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