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橋電子:接獲泰國商創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在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對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案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三十四條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金橋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99年重訴字第36號
2.事實發生日:99/02/25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泰國商創利國際(股)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主
張本公司因未履行產品瑕疵損害賠償,致損害其利益,要求本公司賠償。
4.處理過程:該事件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靜待司法調查。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目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一切營運
正常。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委任律師依法處理後續相關訴訟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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