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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104年4月9日證櫃審字第104000584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將興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二)本公司於民國104年10月29日首次受理,員工行使10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10304)轉換股數計15,000股。
(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
(四)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
(五)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
電話:(02)6636-5566。
(六)前項增資新發行之股份,於收足股款後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撥入各股東之集保帳戶內。
三、新股興櫃日期:預訂於民國104年11月4日(星期三)登錄興櫃買賣。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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