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至陞:公告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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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於99年7月22日及99年8月3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99年9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49066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新至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CQ01010 模具製造業
F106030 模具批發業
F206030 模具零售業
C805990 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三重市中正北路560巷47號。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八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日期:民國69年05月20日訂立,民國99年6月30日第11次修正。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1,000,000,000元整,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面額台幣1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709,642,86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70,964,286股。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
(1)現金增資總額新台幣30,000,000元,計發行新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2)發行條件: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百分之十計3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2,7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於認股基準日五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成整數,原股東未拼湊及原股東與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3)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10元。
(4)本次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5)本次決議未盡事宜或以上日期或期限如因法令或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股份總額為新台幣739,642,860元,分為73,964,28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十二、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十三、專戶存儲價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
十四、股款繳款期限: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自99年10月22日至99年11月22日。
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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