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公告本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調整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10/22
2.公司名稱: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辦理現金增資致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總額發生變動,
依據全台四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轉換價格應予以調整。
6.因應措施:
自99年10月24日起,轉換價格由16.2元調整為15.8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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