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9/10/222.公司名稱: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辦理現金增資致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總額發生變動,依據全台四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轉換價格應予以調整。6.因應措施:自99年10月24日起,轉換價格由16.2元調整為15.8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