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銓:十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訊息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依據:
一、本公司於99年9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
二、公司法暨其他相關法令規定。
貳、公告事項:
一、本次全面換發作業應換發之股票,自發行股票日起至目前為止已發行之
483,722,000元。
二、換發新股之比率為1:1,即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換發之新股票
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三、股票換發時程如下:
1.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9年9月28日至99年10月2日止。
2.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99年10月02日。
3.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民國99年10月06日。
4.自新股票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四、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
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
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
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五、換發手續及地點:
1.換發股票方式: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印製股票換發申請書及股票換發通知
書寄送各股東,憑此辦理換發新股票。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股票換發申請書至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備妥舊股票、原留印鑑(若為新開戶者,請檢附身
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鑑卡一式一份)、轉讓過戶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先行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股票換發申請書辦理換發。
4.換發處所: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地址:台北巿南京東路二段125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7-7000
5.郵寄辦理換發者,請依前述辦理並以掛號方式郵寄,以免遺失,造成權
益受損。
六、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七、以上特此公告,並將另函通知全體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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