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門:加強廢船流向監管 實行定點拆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2-25 17:36
商務部等八部門發布《關于規范發展拆船業的若干意見》,要求加強廢船流向監管,防止廢船流入非法拆解渠道;對國內各類船舶拆解處理企業進行統一規劃,實行定點管理。
商務部網站2月25日消息,商務部等八部門發布《關于規范發展拆船業的若干意見》。意見提出拆船業的發展目標為,加強廢船流向監管,實行定點拆解;完善拆船業循環經濟的基本模式;開展清潔生產,實施綠色拆解;加快各類人才培養、引進,提高拆船業隊伍整體素質。
意見要求,格行業準入,提高環保水平。建立拆船行業準入標準和退出機制,將拆解技能、安全環保投入、場地設施要求和科學化管理等作為審核的重要指標,促進拆船企業增強環保治理能力、提高技術與管理水平,實現優勝劣汰。逐步淘汰簡易船塢拆解,禁止沖灘拆解。各地要對本地的船舶拆解場所進行專項整頓,對非法拆解點和污染嚴重的拆船廠堅決予以取締。
意見明確,完善強制報廢制度,實行定點拆解。進一步完善老舊船舶報廢制度,禁止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船舶從事生產、運輸活動。各船舶管理機構要研究制定管理辦法,嚴格監管廢船流向,對報廢船舶實行跟蹤管理,防止廢船流入非法拆解渠道,清除安全和環境污染的隱患。
對國內各類船舶拆解處理企業進行統一規劃,實行定點管理。引導企業以國際市場為主向國內外市場并重發展,鼓勵以優勢拆解企業為主體對行業進行整合。禁止非定點企業拆解處理廢船。
意見還要求,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緊落實各項政策,制訂完善相關規劃、標準和管理辦法;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細化操作程序,加強監督執法。
(王彥彥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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