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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九十九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8,39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83,900,000元整,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6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0745號函核准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99年8月17日經授商字第09901188070號函核准增資變更登記在案。
二、上項發行新股8,390,000股,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9年8月3日證櫃監字第0990200985號函同意於99年8月4日(星期三)先行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已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本次現金增資普通股股票於99年8月26日上櫃買賣,原股款繳納憑證亦於同日終止櫃檯買賣。
三、茲將增資新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四)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上櫃之普通股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股採無實體發行,已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登錄。
(六)辦理股票過戶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四、本次現金增資新股股票,訂於99年8月26日(星期四)發放並上櫃,另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於同日終止上櫃買賣。
五、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六、本次增資新股已於99年8月4日以股款繳納憑證掛牌時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自動於99年8月26日將股款繳納憑證轉換為普通股股票,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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