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證券:公告本公司擬撤銷股票公開發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99/11/16
2.發生緣由:基於目前財務之規畫及整體經營策略之考量,99年11月16日
股東臨時會決議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本案將於近日發文至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撤銷公開發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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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99/11/16
2.發生緣由:基於目前財務之規畫及整體經營策略之考量,99年11月16日
股東臨時會決議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本案將於近日發文至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撤銷公開發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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