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縣民使用中市殯葬設施七月起比照中市收費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6-18 18:47
台中縣政府今天在縣議會表示,在與台中市政府協商後,台中市政府已同意,從7月1號起,台中縣民使用台中市公立殯儀館各項設施使用規費,依台中市民收費標準收費。
(張文祿報導)
台中縣民政處長呂英俊指出,過去台中縣民眾使用台中市殯儀館各項設施收費,幾乎都比台中市民貴一倍,這樣的收費標準,讓台中縣民覺得像二等公民,且台中縣市將在12月25號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因此,李麗華、段緯宇等多名議員縣在議會提案要求縣府應該積極向台中市政府爭取,在合併之前就能讓台中縣民比照台中市民收費,以減輕縣民經濟負擔。
台中縣政府透過縣市聯繫會報提案,台中市政府同意從7月1號起,台中縣民使用台中市公立殯儀館各項設施,依台中市市民收費標準收費。」
另外,台中縣二十一鄉鎮市有公墓、納骨塔、火葬場等殯葬設施,每個鄉鎮市在訂定收費標準時,對轄區居民與其他鄉鎮市居民都訂有不同的收費標準,為避免收費標準不一,引發不同鄉鎮市以及台中縣、市民眾抱怨,縣府希望各鄉鎮市公所殯葬設施收費標準適用對象,能夠函括縣內其他鄉鎮市及台中市民。因此,希望公所儘速修改殯葬設施收費自治條例,提報代表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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