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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積: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為配合股票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59,000,000元,發行普通股5,9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0月13日臺證上一字第1040020133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如下:


1. CCOl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2. CCOl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3. CCOl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4.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5. E701010通信工程業。

6. F1l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7. Fll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8. 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9. F2l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10.F401010國際貿易業。

11.F601010智慧財產框業。

12.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13.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14.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15.I501010產品設計業。

16.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積體電路測試業)。

17.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著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114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407巷20弄1號3樓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2年12月31日,第五次修訂於民國101年6月6日。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9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法令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885,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計5,015,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及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制度規定,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全數提撥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之限制。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3.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98,975,86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49,897,586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

(十一)股款代收暨存儲機構:

1.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2.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3.存儲專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

(十二)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

1.詢價圈購期間:104年11月02日至104年11月05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4年11月03日至104年11月05日

(十三)繳款期間:

1.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4年11月09日至104年11月10日

2.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4年11月10日

3.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4年11月10日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4年11月11日

5.現金增資基準日期:104年11月11日

(十四)主辦承銷商: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六)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七)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

三、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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