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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股

陳曉代表誰?

鉅亨網新聞中心

職業經理人該不該違背股東的意志?

這個“該不該”的問題,似乎還沒經過嚴密的討論,就成為了網絡世界拍向陳曉的亂磚。有一些讀者認為,職業經理人這個身份的本質就是委托代理,代理人違背委托人的意志,將成為職業經理人缺乏職業精神的負面例證。

而陳曉本人則表示,他代表的是全體公司股東的利益,不是某個單一的股東,尤其是單一股東會毀掉公司整體利益的時候。

從目前國美電器的公眾公司性質來看,陳曉所提出的他需要代表全體股東利益,而不是單一股東,完全合規。雖然其進入國美董事會來自于大股東黃光裕的推舉,但是陳曉當選董事會主席之后,確實不能惟推舉者是從。


但黃光裕提議的股東大會尚沒有召開,還看不到全體股東明確投票形成某個最終意見,目前的焦點就轉移為,陳曉是否可以以公司利益的“結果正義”為由,進行一些程序上可能有瑕疵的努力,并可能將給自己帶來利處,比如以董事會主席的身份游說機構投資者站在自己一邊。

在搞清楚這個問題之前,需要聲明,這里討論的“該不該”絕不是對陳曉進行一個慣常的道德評價,恰恰相反,是討論一個中國最缺乏的標尺——職業準則。

在評判之前還必須搞清楚的命題是:陳曉是誰?陳曉目前有兩個身份,其一是他作為國美電器董事會主席的身份,其二是他作為持有國美電器1%左右股份的小股東身份。

在這兩個身份當中,很顯然前一個身份是職務身份,必須代表公司利益,后一個身份則更多帶有個人色彩,可以代表他自己。這兩個身份同時存在于陳曉身上,在國美內訌沒有產生之前相安無事。

問題就在于,現在以陳曉為首的管理層和大股東之間產生了分歧,而且這種分歧可能會對陳曉作為小股東的身份產生利處。

那么,要細究陳曉在這件事上到底有沒有職業失當之處,則必須將他的每一個行為放在職務身份和個人身份天平上衡量。

最明顯的判斷指針就是,如果國美董事會在股東大會召開之前就使用授權增發20%的股份,陳曉自己是否會增持一部分,增加了個人持股數。

如果確實如此,那么陳曉至少是在追求“結果”的同時,順便調整了他自己的個人利益。又比如之前提到的,陳曉在拜會機構投資者的過程中,是否利用了公司董事會主席的身份,游說對方支持自己反對黃光裕,以增加自己對于公司的控制力?

但事情往往并沒有這么簡單。很少有人(除了陳曉本人)能分辨其中的界限在哪里,究竟是公職還是個人目的才是真正的目的。

在我看來,陳曉的兩個身份之間,確實存在一些潛在的沖突。說到底,職業經理人是不宜介入股東之間的爭斗的,尤其是自己亦是股東的時候。

在現實的狀況下,完全的不作為似乎不是陳曉的行事風格。從陳曉的經歷來看,他本是一個創業者,永樂被國美并購之后,他先由大股東黃光裕推舉進入了國美董事會擔任董事,在黃光裕案發之后,又被董事會進一步選舉為主席。

但這個選擇是不是有個人目的,就要看陳曉究竟代表誰了?到底是公司,還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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